突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是使政府工作让人民满意的有效方式。
为了加强我局廉政建设,保证机关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发展服务。按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对我局实行政务公开作如下规定。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走群众路线,重点公开的是同社会广大干部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
2.从工作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采取适当方式,公开适当内容。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的主要职能任务。具体承办的业务事项,内部机构设置,工作分工及主要负责人。
2.主要公开的工作事项:
(1)公务员考录、聘干的政策规定、条件、指标、办法、结果。
(2)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年度分配计划和结果。
(3)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岗位、数额。
(4)工资福利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
(5)干部职工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
(6)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方面的法律规定,办事程序和处理结果。
(7)其它宜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颁发转发文件。
2.会议宣布、张榜公布。
3.通过新闻媒介。
4.接待来信来访。
5.其它适当形式。
四、政务公开的审批
1.属于向社会公开的,须经局长批准。
2.属于对部分单位和本系统公开的,须经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批。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
1.外部监督。向县委、政府报告工作,接受党委和政府领导监督,建立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内部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机关内部的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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