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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办理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2、起草领导交办的各类文稿。
3、负责机关会务、学习、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干部股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信息,做好权限内的干部管理工作。
2、政府党组以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3、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全县党政机关行政定职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工作。
4、负责录用国家公务员、干部调整、干部调配工作。
工资福利股工作职责
工资方面
1、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普调、调标、过渡升级、考核升级等)
2、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新录用人员进岗工资。
3、兑现职务职称及技术等级工资。
4、调入调出人员工资核定。
福利股工作职责
1、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病退、工资退休审核定批。
2、企业工伤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
4、遗属补助抚恤费审批审核。
5、地区津贴的核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2、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有关方针、政策。
4、负责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接待和就业安置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理知识分子优秀待遇,承办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活补助和农村第一线科技人员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审批手续。
6、组织选拔兴安盟“551人才工程”人选,向上级推荐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深入农村牧区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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