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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县劳动部门领导下,并受其委托管理就业服务工作,编制制定全县的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党委协调完善职业介绍,失业保险、就业训练、劳服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
3、负责全县职业介绍工作,开展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
4、负责组织管理全县失业保险工作,做好失业职工的管理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5、负责组织发展就业、转业训练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开发、鉴定和劳动预备制度推行工作,制定开展就业训练和转业训练的计划。
6、负责管理全县劳服企业,协调落实好对劳服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包括资金扶持、人员培训和信息交流等管理服务工作。
8、完成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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