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县、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负责,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各股室(单位)负责信息的起草、基础数据核准,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校核、修改、上报。
(二)建立健全机制。制发了《突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3条,信息公开制度3条,部门信息公开目录3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预算公开6条,决算公开17条,权责清单7条,部门办事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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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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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 |
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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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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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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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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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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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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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2 |
9939156.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抗旱减灾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二是统一认识,提高效率。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效率,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有效的工作机制稳定运行,公众能够有效查询。三是抓重点促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深化办事程序、标准、结果的公开,落实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的承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