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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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解读回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紧密围绕主责主业,以依法、全面、准确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6条,其中业务工作31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我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同时,结合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贴近公众需求,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快捷与便利程度,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直面基层政务信息“获取难”、“知晓率低”的难题。

(五)监督保障: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明确了专班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

行政强制

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步整改情况:

  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我局工作要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六保”精神,围绕“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中心任务,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转载、解读各项政策,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依托自治区级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本部门双随机工作和跨部门双随机监管 工作。

      三是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抓住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关键点多措并举,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市场监管扶贫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部署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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