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杜尔基农场、垂直管理单位、县武警中队、各企业:
“博爱一日捐”是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公益募捐活动,是一项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博爱家园、“博爱送万家”、大病职工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资金保障。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下,“博爱一日捐”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助力美丽乡村、健康突泉、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博爱一日捐”活动自5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募捐额度
“博爱一日捐”额度执行日工资标准:2023年1月应发工资总额÷30天,其中执行绩效工资单位:(2022年月平均绩效工资+2023年1月工资应发项总额)÷30天;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
三、接收方式
县级募捐资金接收单位为县红十字会。接收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突泉县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突泉支行。账号:0608049929200052287。联系人:秦雪婧。联系电话:0482一5121311。捐款时各地、各单位要同时报送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名单和捐款数额。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在社会救助、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和参与率。要积极宣传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加强本单位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公益载体。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红十字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自律机制,严谨、规范、高效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捐赠者放心、受助者满意。要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2023年5月15日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