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保事业稳步发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 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 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二、参保缴费范围
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返贫致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4日
四、缴费方式
首次参保人员办理完新参保登记后,与连续参保人相同,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内蒙古税务APP、内蒙古社保缴费小程序、微信、支付宝、蒙速办等渠道自行缴纳。
2.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缴费。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参保缴费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和目标,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部门联动,协力推进。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税务局要做好个人缴费征收工作,与社保经办机构紧密配合,确保参保登记核定及缴费入库各环节顺畅有序。财政局要落实资金保障,及时划拨参保代缴所需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及村民委员会、各社区负责指定专人为地区偏远、行动不便或不适应自助缴费的人员,开展上门缴费服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率。
2022年11月8日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