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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 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5-3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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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玖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地中大量剩余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实施秸杆综合利用。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用足用好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及早谋划,积极对接,全面落实各项利用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农作物秸秆通过捡拾打捆、归集成堆等方式离田,既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根本基础,又是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环节,更是短期内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难题的有效措施。有效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对推进县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不仅可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还可以杜绝秸秆焚烧所产生的耕地地力损失,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推进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以农业优先利用为主,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为核心,促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高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机械化程度。除有其他利用途径的地块外,适宜机收的地块全部实行机收离田。要在秸秆机收粉碎同时,跟进土壤深耕、深松、旋耕等整地措施,确保还田质量。离田地块,迅速展开秸秆离田缩短秸秆在田时间,有效解决焚烧秸秆的潜在隐患。

  三是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利用。要推广“秸-饲-肥”种养结合技术模式,注重提前组织规模化牲畜养殖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鼓励支持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畜禽粪便经高温有氧堆肥、发酵等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延长秸秆利用链条、提高利用价值。

  四是鼓励开展秸秆堆肥还田。对散乱未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实行集中收集、堆沤处理。支持秸秆制肥企业加大秸秆收储力度,生产有机肥料。

  五是支持建立发展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为解决耕地收获完作物秸秆随便丢弃沟边、路边、村边脏乱差和焚烧隐患的问题,计划建立定点收储的试点。利用媒体、培训、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开展农药减控工程,推广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鼓励发展秸秆收、运、储和加工等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配套服务组织和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市场开发等方式,发展秸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

  二、我县为了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更好地完成,制定了《突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了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作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扶持项目。从全县秸秆打包到养殖户青贮、黄贮基础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与调查,制定出了详细的资金分配计划,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办法。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的制定、制度的制定和部门的协调等工作,同时成立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技术补贴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补贴核实与发放等日常工作。项目办公室主任由县科局主管局长兼任,做到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秸秆堆沤有机肥还田利用补偿机制。突泉县通过实施牧业再造突泉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以养牛、养羊为主,秸秆作为牲畜饲料产出粪便,用牲畜粪便掺玉米秸秆进行有机肥堆沤,堆沤后的有机肥撒放至耕地内,提高耕地有机质,保护地力。

  1.补助标准:堆沤腐熟好的有机肥,每立方补助不高于50元。

  2.补贴模式:用百分之七十的农家肥,加入百分之三十的玉米秸秆(玉米秸秆使用二次粉碎的打包机打捆秸秆即可)进行堆沤,二次翻抛秸秆腐熟后撒放地里。

  3.补偿对象:实施玉米秸秆堆沤有机肥还田作业主体。

  4.补偿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由试点管理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作业主体银行账号。

  5.堆沤有机肥主体确定方式: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通过向管理部门申请,经项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具有作业能力的合作社或种养大户可实施此项目。

  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提高秸秆青贮、黄储和干储能力。

补贴标准:秸秆储草棚建设,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后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80元进行补贴。新建永久性青贮窖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后按每立方米40元进行补贴。若建设质量高,墙体厚度达到0.5米以上,且加防雨棚盖,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每立方米80元。

  2、补贴模式:以养殖大户、养殖合作社、规模化养殖企业为依托,建设高标准的储草棚,单体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檐高不低于6米,地面硬化,钢架结构,全部封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永久性青贮窖单体容积不小于1000立方米,砖混、石混、浇筑均可。根据建筑质量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探索秸秆离田作业补偿模式

  1.补贴标准

  合作社组织机具对秸秆采取离田打包、推堆等方式作业的,秸秆打包离田后,每亩耕地里残留秸秆量不超过25%,按照每亩给予作业主体补贴20-25元,剩余费用由合作社承担。

  2、补贴对象:合作社或农机大户

  3、补贴方式:

  (1)镇村自查 由各乡(镇)组织所属各村成立自查小组,对秸秆离还田工作开展自查,对符合条件的地块逐一现场核查,并建立秸秆离还田作业台账,详细登记作业地块、主体、亩数、坐标方位等信息,提供作业现场经纬度照片和视频等佐证材料。

  (2) 乡(镇)验收 由各乡(镇)成立验收小组,对所辖村秸秆离还田作业和离田利用工作开展验收。验收小组根据各村上报的离田作业情况统计表,对符合条件的地块逐一现场验收,各乡镇自查和验收环节合并进行。

  (3)县级抽查 县抽查工作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组成抽查验收小组,对全县各乡(镇)的秸秆离田作业进行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完毕后,由各乡(镇)、申请补贴面积、申报名单、补贴金额等信息以文件形式报县农牧和科技局。

  大力扶持秸秆收储运体系,降低收储运成本

  1、补贴标准:建设以秸秆收储运企业为重点的收储运服务体系,对企业购置的秸秆捡拾、打捆、收获、加工等机具进行补贴,保证每座收储中心的秸秆收储量不得低于5千吨。辐射带动合作社和农户建立全覆盖的服务网络,对秸秆加工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及养殖户购置压捆机已享受国补的不再补贴,对不享受国补的新型、大型机具收获、运输机具按照不超过购置价格的40%进行补贴。逐步提高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降低成本,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2、补贴模式:每座秸秆收储运服务中心补贴不高于100万元,对收储运环节必需的、关键性的机械设备补贴比例不得高于设备售价的40%。

  四、认真组织开展全社会全方位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抓大气污染、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就是抓发展、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禁烧期间,宣传部门和电视台、报社、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县政府印发《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明确处罚内容和标准,张贴到镇街、机关、农村集市、交通要道、自然村,广泛宣传,形成震慑作用。各乡镇和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发送秸秆禁烧短信等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秸秆禁烧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力度,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培训内容,提高技术普及率。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能。

  感谢您对突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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