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检法司及其他类 |
立案日期: 202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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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兴安盟 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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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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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个人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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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道路安全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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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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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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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
杨威(10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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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兴安盟农畜产品开发区管委会突泉园区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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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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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1820484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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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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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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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突政字〔2023〕58号
办理结果(A)
突泉县人民政府
关于盟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报告
杨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道路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泉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辖区非机动车管理,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实施分道通行、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自今年5月份开始,突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朋友圈”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推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与路面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倡议书”的传统宣传模式相结合的工作举措,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强化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措施,针对突泉县城区非机动车未按规定道路行驶、未分道通行、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现象,突泉县公安局组织50余名民、辅警持续化开展路口定点执勤执法和路面巡逻管控的方式开展查处工作,对路面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开展现场教育、现场学习法律法规、现场签写“文明交通出行保证书”等措施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56314人,非机动车违法17782起,非机动车逆行3824起。上述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均以教育引导为主,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给予警告,积极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未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通过开展非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非机动车通行秩序,非机动车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机动车治理取得实效,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目前,非机动车治理专项行动正在持续开展中。
(二)开展联合执法。结合辖区非机动车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违停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城区范围内开展劝离、清理工作,特别是城区主要路口、路段着重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约谈共享单车、美团外卖、快递物流企业法人、管理人的方式加强非机动车治理。针对路面乱停乱放、不规范停车等影响正常交通通行的非机动车身粘贴《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倡议书》和城市文明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印发的《城市文明管理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或未驶离影响交通的非机动车,拖移至突泉县公安局停车场予以扣留,由停车场指派专人管理,并对接突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城区2个派出所对找不到车辆的驾驶人进行告知,并对领取车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截至目前,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突泉县城管大队拖移(扣留)非机动车425辆,通过法律法规教育417人,发还非机动车417台,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三)完善基础设施。针对突泉县突泉镇城区道路两侧商铺较为繁华,路口间距离不长,未规划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的问题,突泉县公安局结合城区实际,积极与城县建设局、市政管理所等部门协调,于2023年5月份对城区内重要道路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目前,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市政管理所已设置专用停车位900余处,有效缓解了非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定时指派专人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突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深入城区排查交通隐患4次,排查出路面破损、标志标牌损坏、老旧、遮挡交通信号灯、路口树木遮挡视线等交通隐患7处,均已登记造册并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报送至突泉县市政管理所督促限时整改。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7月14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韩成涛
承 办 人 电 话:133370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