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治理模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环境保护厅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县聘请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编制《突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突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我县共投资4152万元(其中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813万元),建设可燃垃圾处理站27座、低温垃圾处理设施27座,配备铲车27辆、电动垃圾收集车374辆、三轮翻斗车374辆、滚筒式扫路机146台、30L垃圾桶83762个、240L垃圾桶758个,覆盖全县145个村、41881户。
项目实施后,全县75%的行政村垃圾处理可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环境效益、文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效益凸显,
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