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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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突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突泉县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82-51780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4条,其中网站45条,微信公众号984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3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指定专人不定时对网站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网站页面和各个栏目是否运行正常,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杜绝出现空白、长时间未更新栏目。开展不定时网上巡查200余次,所有错敏词、错链等有害信息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强化服务意识。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合法,明确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政务公开股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建立日常监测、季度通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2023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方式还有待优化改进,政务公开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流程、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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