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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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突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医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51324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其中法规财务预算1条,政策性文件6条,财务信息4条,业务工作42条,党建工作12条。能够及时主动发布医保领域重大活动、政策宣传、服务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各股室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信息公开具体工作。针对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查等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医保惠民政策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网站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等功能,及时发布医保业务动态。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定期开展自查,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各股室上报信息内容,落实公开责任,严把内容关。认真自查整改,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网站栏目自检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3年全年未因政务公开信息接到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信息对外公开的时效性、内容的审核上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够;二是政治意识有待提高,缺乏敏锐性。在稿件内容审核过程中,文字内容有时存在错敏字。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注重对各股室信息材料搜集,形成高质量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提高政治意识,加强对错敏字的自查,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校对,做好信息公开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人大议案1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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