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各单位及个人: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为我县乡村振兴服务。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兴安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拟定了《突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5日
二、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邮箱nmtqgyh@163.com
线下征集:突泉县财政局农财股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