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委、办、局: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突泉县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1日
突泉县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温暖工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供热系统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兴安盟温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温暖工程”部署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冬病夏治、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热源、热网、热站、热用户存在的系列问题,摸清底数,计划投资2.37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0.95亿元。从供热领域的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热力站提升、应急保障完善、清洁取暖推广、统筹农村集中供热、企业整合等方面补短板、抓落实,努力实现供热温度、服务质量、应急能力“三提升”,热能损耗率、问题发生率、用户投诉率“三降低”,推动我县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热网更新。更新改造运行年限超过20年的管道或经评估安全风险大的一次管网管段、热负荷不匹配的一次管网管段以及运行年限超过20年的管道或经检测腐蚀严重失水率居高不下的二次管网管段。其中改造一级供热管网8.41公里,二级管网30.6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11859万元,2024年计划投资5500万元。(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二)推动热力站升级。对供热半径内热负荷超过设计规范、“小马拉大车”的以及设备老化、能耗高、完好率不达标、自控水平低的16座热力站进行升级改造,增强供热能效。工程总投资3356万元,2024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三)推动住宅小区改造,优化供热系统。改造50个住宅小区供热管网86.83公里,改造楼栋立管8244米,工程总投资8500万元,2024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四)完善应急保障,健全工作机制。供热企业要按规定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置应急设备设施及物资,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供热期内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责任单位:供热企业,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统筹推进农村集中供热。争取将农村集中供热取暖用煤纳入保供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原则,采取“煤改电”供暖、生物质供热等方式,对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卫生院、学校等公共区域实施集中供热,稳步向周边群众居住区延伸,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热面积和供热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快供热企业优化整合重组。鼓励热企间遵照市场规则,进行优化整合重组,推动蒙能集团公司收购突泉鑫光热力公司,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和供热质量,助力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住建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4年1月至3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企业、政府、社会各方作用,组织社区、物业、供热企业等单位,以住宅小区为单元逐栋逐户进行全覆盖摸底、开展“访民问暖”、“冬病冬查”工作,对热源、热网、换热站、住户等进行全链条排查,查找供热质量不高的症结,找出不热的原因。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投诉频发、多发的问题住宅小区要进行综合“会诊”,找准“病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9月)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谋划实施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力争解决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实现高质量供热。
(三)供热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
1.保证供热质量。要加强对供热情况的监测,特别是前期实施温暖工程的领域,要以供热温度为依据,在保证供热之日0:00时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由“达标供暖”向“舒适供暖”转变。
2.强化供热服务。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回应群众诉求。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上门了解实际供热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提高群众对供热工作的满意度。
(四)提升阶段(2025年5月起)
总结分析影响供热高质量服务的原因,继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所有项目收尾工作,解决供热不好的症结,持续提升供热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县委、县政府集中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开展工作。成立突泉县温暖工程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推进全县温暖工程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问题排查,项目谋划和工程实施。供热企业要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积极处理供热运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不得擅自停供。要依法承担既有热用户和接收新建热用户终端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建立专职维修服务队伍,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类事故。要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并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随机检测。接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和用户咨询,及时处置发现问题和热用户合理诉求,按照规定收费、退费。供热企业要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确保能源供给充足、燃料储备达标,要建立供需纠纷解决机制,确保稳定供热。住建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温暖工程”各项工作,要指导供热行业管理。要牵头推动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和应急保障补偿制度。严肃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供热工程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以及验收等方面的监管。要加大违法违规供热、用热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发展改革委要协助住建局及供热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及成本监管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供热收费标准;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广泛筹措本级资金,保障相关项目落地实施的资金需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自然资源局要指导、配合完成相关项目土地规划、审批等手续办理工作。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督促加强对供热行业收费、退费的监督管理,对相关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温暖工程资金应急准备金,多渠道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将供热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加大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加大设施设备建设资金投入基数。
(四)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推进落实。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流动广告等资源,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供用热知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热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公示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24小时服务电话,开通供热主管部门投诉服务受理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通过移动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附件:1.突泉县温暖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2.2024年实施温暖工程项目计划表
附件1
突泉县温暖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张双城 盟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突泉县委书记
副指挥长:王永佳 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红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英群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梁振山 县人大副主任、住建局局长
沈春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忠民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徐东辉 县财政局局长
张艳玲 县发改委主任
牛占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 坤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卢清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大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凌波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候海龙 突泉镇镇长
庞 亮 六户镇镇长
李志龙 杜尔基镇镇长
李洪武 水泉镇镇长
郭江维 永安镇镇长
王志波 宝石镇镇长
王占胜 学田乡乡长
吕 凯 太平乡乡长
马武旭 九龙乡乡长
刘国文 县鑫光热力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振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凌波同志担任,负责落实温暖工程工作开展、协调调度、指导督办等具体工作。指挥部不作为长期设立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2
2024年实施温暖工程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2024计划总 投资(万元) |
计划完成时限 |
1 |
突泉县第一热源厂新厂配套供热管网工程(续建) |
改造一级供热管网8.41公里,二级管网30.6公里,改造换热站3个。 |
11859 |
5500 |
2024年9月30日 |
2 |
突泉县换热站改造工程 |
对16座换热站进行升级改造。 |
3356 |
2000 |
2025年9月30日 |
3 |
突泉县住宅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 |
改造住宅小区50个,改造供热管网86.83公里,改造楼栋立管8244米。 |
8500 |
2000 |
2025年9月30日 |
合计 |
23715 |
9500 |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