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我县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促进经济增长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融合,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竞争力,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规定,拟定了《突泉县创建生态原产地保护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二、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邮箱tqxscjdglj@126.com
线下征集: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