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中广核兴安盟突泉县科尔沁沙地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一期200MW风电)
二、建设单位:中广核(兴安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突泉县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和兴村、太和村、同心村、榆树村。突泉镇常发村、东城村、东发村、东福村、东录村、建国村、新生村、长安村境内。
四、建设内容:本工程规划容量200MW,装机规模为单机容量834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8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4110.7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工期:2024年05月-2024年12月。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中广核(兴安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突泉县分公司或维稳相关部门。
八、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联系人:颉泽辉电话:18504999767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