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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突泉县部分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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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兴安盟突泉县部分招聘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在旗县人社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要求,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

   (一)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体检时间:202479日早上730

  体检地点:突泉县中医医院(从医院西侧大门进入医院后院停车场,120停车位置北侧门见体检科牌);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为400.73元(支持微信支付)。

  考生到医院后与各招聘单位体检小组人员取得联系,由体检小组人员统一带领进行体检。县禁毒大队对考生进行吸毒检测。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如下事项:

  1、体检前三日注意清淡饮食、忌酒、忌甜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完成抽血、腹部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采血、腹部彩超等项目检查前请空腹(禁食、禁水),孕妇请提前与领队及体检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上交怀孕证明(彩超报告)避开X线检查。

  3、经期的女士不宜进行尿化验检查(经净3-5天后再做),请提前与领队说明情况,保留尿化验试管,等待另行通知检查时间。

  4、视力检查为矫正后的视力。(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佩戴眼镜进行检查)

  5、女性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或穿有珠片或带有金属钮扣的文胸、衣服,建议女生最好穿一件净版背心。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与各招聘单位说明原因,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体要求

  1、体检当日请保持体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2、体检完成以后请将体检表交回给工作人员。

  3、体检当日,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等待现场编号。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组建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须于2024719日前完成。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提前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24719日前将考察结论、《考察征求意见表》等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突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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