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承担突泉县民委委员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
(三)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五)研究提出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意见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
(七)研究提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相关意见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
(八)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
(九)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协调民族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业务开展,敦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综合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财务、资产、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巡察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机关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业务综合股:负责协调推进、共同发展和政策法规、文化宣传教育与民族语言等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华丰街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A座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5129077
负责人:刘彤
三、所属单位
1.突泉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服务中心
突泉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服务中心,为突泉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承担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族领域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重大活动;承担指导、协调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承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组织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突泉镇华丰街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A座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82-5129077
负责人:高敖敦格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