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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突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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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突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决策启动、草案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开展民意调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突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进行调整。

  附件:突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突泉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68118027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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