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政字〔2024〕81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A)
突泉县人民政府
关于盟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
第0205号提案的答复
高山委员、王庆莲委员、包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整治的提案(0251、0252并入)》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存在问题
一是小区先天规划滞后。由于部分老旧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出现在建设初期停车位规划与现阶段社会发展不匹配的情况,现有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业主停放车辆需求,直接导致停车难问题。二是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在“私家车停放”与“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方面存在畏难情绪,遇到问题多以妥协让步为手段,无法在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上进行有效管理。三是违法主体责任不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消防、住建、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及业主应当共同承担,小区车辆违章停放,物业管理单位是失职方,车主是违章主体,违章主体数量庞大,且动态变化。
二、计划解决措施
一是完善执法规章。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5个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会商协商等相关机制,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进行曝光,不定期于“突泉微讯”公众号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进行通报警示。
二是疏堵结合治理。采用电子告知单形式,于夜间进行占用消防车通道检查,对违规车辆车主进行处罚。同时将消防车通道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并打造样板小区,以此为标准对其他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广泛宣传消防通道的重要性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四是优化车位规划。组织县住建部门对小区内的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合理规划停车位,尽量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探索利用小区周边空地或公共停车场,建立共享停车机制,缓解小区停车压力。
五是强化物业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消防通道,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挪车。
六是建立监管机制。组织消防、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小区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居民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是完善标识设施。在小区消防通道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居民清晰知晓,安装物理隔离设施,如可移动的路障等,防止车辆随意驶入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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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