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
-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三、受理条件
突泉县低保: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公布的低保标准城镇764元/月、农村6864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
四、实施主体
突泉县民政局
五、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土地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病例或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六、办理流程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本人申请---乡镇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核查---核算收入---乡镇审核---公示---乡镇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保障金。
七、办理形式
本人办理
- 办理结果
发放待遇
-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 咨询电话
0482——51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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