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凡具有兴安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9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100元高龄津贴。全盟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自愿申请领取高龄津贴。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后,由户籍所在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旗县市民政部门自下而上进行逐级审核。旗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自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为其计算发放高龄津贴。
三、办理时限
每月20日前
四、办理时间
早8:30-11:30,下午2:30-5:30
五、办理地点
各乡镇民政所
六、咨询电话
0482-51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