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来源:突泉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2 17:23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凡具有兴安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9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100元高龄津贴。全盟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自愿申请领取高龄津贴。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后,由户籍所在地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旗县市民政部门自下而上进行逐级审核。旗县级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自老年人提交申请表当月开始,为其计算发放高龄津贴。

三、办理时限

每月20日前

四、办理时间

早8:30-11:30,下午2:30-5:30

五、办理地点

各乡镇民政所

六、咨询电话

0482-5122208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