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公安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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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突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公安局值班室联系(电话:0482-51620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县相关部门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 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2024年通过“平安突泉”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00余条,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依审公开的各项工作。2024年,公安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公开,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照目录,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经办人员常汇报,领导常抓常过问。二是严格把关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进行。三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保障政务信息的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设立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唐艳辉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毛春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了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主任牵头抓,办公室、各所队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在责任追究方面,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9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的质量和发布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群众更喜欢传统直观的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点击、利用率不高。

  (二)改进情况

  1.提升信息质量。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有针对性的做到及时公开,对和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公开的数量,提升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新《条例》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对照条例,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做到“应公尽公”。

  3.寻找自身差距。以每季度县督查为契机,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借鉴其他区县优秀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查找差距,不断完善自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办理提案44件,其中包括盟政协提案4、人大议案20、县政协提案20;均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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