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国有土地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经突泉县财政局同意,宝石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宝石镇原中小学校所有田地部分土地进行公开出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承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土地概况
位于突泉县宝石镇宝龙村61.8亩、宝田村225.2亩、宝兴村105.9亩、宝城村111.9亩、宝胜村103亩、宝范村114.8亩、宝山村171.6亩、查干村76.8亩、宝石村146.8亩、宝丰村303.1亩、宝林村82.2亩、宝利村94.6亩、宝合村203.6亩以上土地承包价格每亩280元,查干甸子中心校78.9亩每亩价格200元、查干村甸子中学地107.3亩每亩价格300元、老黑山中学地181亩每亩价格300元、老黑山中学地51.4亩每亩价格240元、摸葫芦沟中学地202.3亩每亩价格300元,总占地面积约2422.2亩,关于其他情况及具体环境以承租人实地察看为准。
二、租赁期限及价格
1.原各村校田地由所在村按上年承包价格总体承包后向本村村民公开发包,具体承包方式应根据地块面积、情况自行制定,可采取公开抓阄方式确定承租人。
2.原宝石中心小学、宝石中学校田由宝石镇政府按50亩左右划定为一个地块公开发包,报名人多于地块数的,采取抓阄方式决定承租人。
3.租赁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出租用途
本次出租土地用途限定为农业种植,不准转让,不准私自建筑或植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其他商业活动或违法违规建设。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单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由宝石镇政府按上一年承包价格统一发包给宝石镇各村,再由宝石镇各村向村民发包,同等价格条件下,原各村中小学校田地优先发包给所在村村民。
2.租赁者租用场地必须要确保不影响环境且不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宝石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宝石镇各村书记、宝石镇政府刘兴刚、王超平
联系电话:13654857122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石镇人民政府与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协商约定。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宝石镇人民政府所有。
七、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宝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82-5602023
宝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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