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技水平,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现向全县范围内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2024年度选出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聘农技员不用填写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续签。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要求
(一)遴选对象
注册基地在突泉县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植养殖规模较大、科技服务能力较强、之前年度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主体优先选择。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件等申报材料(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2、县农牧和科技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再予以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种植、养殖单位(户),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使用遴选推介发布的主推技术、品种等,同时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3、基地要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热衷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4、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档案资料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组织实施县域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展示、示范。
2、协助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观摩学习。
3、明确责任人负责基地的技术管理指导、生产记录等工作。
4、开展科技培训,根据农事季节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户科技水平。
5、统一树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6、接受项目检查监督,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其他工作。
(五)考核管理
示范基地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单位将不定期对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优秀的在下年度遴选中优先选拔。
二、特聘农技人员要求
(一)遴选对象
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招聘。
(二)遴选程序
1、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
2、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后进行公示,确定人选后签订服务协议。
(三)特聘农技员具备的条件
25-65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能够熟练运用“中国农技推广app”;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农业技术类学校毕业及取得农业技术类后续教育者、往年特聘工作完成较好的农技人员优先。
(四)特聘农技员的职责
一是为区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实操水平;四是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科技示范基地对接,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示范。具体工作任务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细化。
(五)考核管理
特聘农技员在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对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在服务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在下一年度优先聘用。
三、其它
1、报名地点: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0482-5126852
附件1:
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 示范基地名称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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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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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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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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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建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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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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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产业领域 |
种植业□ 畜牧业□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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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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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科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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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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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
民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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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状况 |
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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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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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经营组织名称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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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类型 |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农机大户□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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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养殖规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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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专长和获得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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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任此岗位后,履行特聘农技员职责,发挥特聘农技员作用,带动村周边农户,促进 种植/养殖 产业发展,帮助周边农户增加收入,提高生产和生活水平,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申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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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科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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