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突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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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各乡镇: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5〕9号)文件要求,按照突泉县民委、农牧和科技局、发改委提供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相关指标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等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入库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下达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025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下达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资金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资金 |
拨付单位 |
| 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746万元) |
突泉县2025年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
1608.54 |
农牧和科技局 |
| 2 |
突泉县2025年庭院经济奖补项目 |
35 |
永安镇政府 |
|
| 3 |
35 |
九龙乡政府 |
||
| 4 |
突泉县2025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50 |
农牧和科技局 |
|
| 5 |
项目管理费 |
17.46 |
农牧和科技局 |
|
| 6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18万元) |
2025年学田乡金星村仓储库建设项目 |
18 |
学田乡政府 |
| 7 |
易地搬迁(2950万元) |
突泉县曙光大街管网改造综合工程 |
1600 |
住建局 |
| 8 |
突泉县宝石镇蚯蚓养殖产业基地 |
1350 |
宝石镇政府 |
|
| 合计 |
47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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