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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应急管理局创新构建“四审”机制 推动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突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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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泉县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模式,推出“四审”机制,即办案人员初审、执法大队预审、法制部门专审、领导班子终审,为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树立了新标杆。

  1.办案人员初审

  作为执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办案人员在完成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材料、违法性质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执法大队预审

  执法大队对办案人员提交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预审,重点审查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合法、证据链条是否完整有效、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进一步完善案件细节。

  3.法制部门专审

  法制部门凭借专业优势,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从法律条文、政策依据到具体裁量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合规,经得起法律检验。

  4.领导班子终审

  领导班子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核,综合各方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对大额处罚、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综合研判作出最终裁决,确保执法决定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维护法律权威。

  “四审”机制的实施是突泉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实践中的重要创新举措,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质量,还为全县应急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突泉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秉持创新精神,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应急管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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