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市场保民生 重拳整治护安全”——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环节销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6:35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跃带领食品流通股到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此次行动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牧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01.细核经营资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重点查处经营者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销售食品,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督促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标签标识齐全、按照温度要求贮存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健康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02.严查农村牧区,围剿假冒伪劣食品

  重点排查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是否销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食品、“敏感词”食品及超期食品。重点查看农村牧区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销售场所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

  03.严打肉品掺假,筑牢民生食安防线

  重点查处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肉制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规范使用散装食品标签,特别是销售猪肉、鸡肉、鸭肉等非牛肉制品的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售肉干品名,并分区域陈列,不得误导消费者;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等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索取并留存肉品检疫合格证明,确保货证相符。

  同时,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食品流通环节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的提醒告知书,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共治格局。接下来,我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协作,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牧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