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8号)、《关于印发 <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 的通知》( 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兴人社办发〔2023〕201号)和《关于印发 <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流程> 的函》 兴安盟青年见习工作流程>的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突泉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复审,盟人社局审批,现将突泉县2025年第三批共3家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或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反映具体情况。
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向见习单位直接申请见习,或向当地就业部门登记申请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
2、见习人员无自治区内、区外、农村、城市户籍限制。
3、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人员按16--24岁青年界定。
4、未就业状态以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状态为准。
5、与见习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纳入青年见习。
6、见习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见习补贴政策。
二、提供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
4、免冠蓝色照片二寸3张。
5、《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没有此证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综合体8楼就业中心37号窗口办理。
三、见习期限:3-12个月,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四、新增见习单位:
附件1:2025年突泉县第三批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xls
五、咨询电话:5188299
监督举报电话:5177715
突泉县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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