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突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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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水利局、农科局、六户镇政府、永安镇政府、九龙乡政府:
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兴财农〔2025〕24号)文件要求,按照兴安盟发改委、突泉县民委、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提供的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衔接资金(第二批)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做好预算编制。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内财农规〔2025〕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025年5月22日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资金类型 |
项目名称 |
拨付资金 |
拨付单位 |
| 1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1489万元) |
突泉县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
794.11 |
水利局 |
| 2 |
项目管理费 |
14.89 |
农牧和科技局 |
|
| 3 |
永安镇粗粮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650 |
永安镇政府 |
|
| 4 |
突泉县2025年庭院经济奖补项目 |
20 |
永安镇政府 |
|
| 5 |
10 |
九龙乡政府 |
||
| 6 |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80万元) |
六户镇永繁村2025年标准化养殖场配套饲料间建设项目 |
80 |
六户镇政府 |
| 7 |
以工代赈任务(210万元) |
永安镇哈拉沁村小流域治理项目 |
210 |
永安镇政府 |
| 合计 |
1779 |
|||
| 资金构成:总资金1779万元,由三部分构成。其中:农牧和科技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489万元;发改委以工代赈资金210万元;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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