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自“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和支持募捐,积极奉献爱心,在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灾害救援和人道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送到了群众身边,在推动全县人道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做好2025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从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募捐额度与参与范围
(一)募捐活动坚持单位组织、职工自愿原则,倡导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全额除以30天,执行绩效工资单位为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全额加上2024年月平均绩效工资后除以30天,含会费10元/人),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
(二)参与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
三、接收方式
募捐资金接收单位为突泉县红十字会。
接收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名称:突泉县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突泉支行
账号:0608049929200052287
联系人:秦雪婧
联系电话:0482-5121311
开具捐赠收据地址:突泉县党政大楼B座最东侧门红十字会304室
捐赠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博爱一日捐”,开具捐赠收据时请携带捐赠明细(含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职工姓名、应发工资全额、应捐金额、实捐金额、会费等信息),并出示转账凭证。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在社会救助、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博爱一日捐”活动。
(二)广泛宣传,有效提高公益捐赠参与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募捐活动。要集中宣传报道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人道救助的典型事例,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人道事业的公益载体。
(三)强化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募捐资金。县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办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要持续强化监事会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公开审计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武警中队,杜尔基农场。
县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检察院。
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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