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2版)的通知》(内发改价审字〔2022〕140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50893—2013)、《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022年—2024年供热价格成本资料进行了定期监审,现予公开。
- 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内蒙古鑫泰集团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内蒙古鑫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当时为民营企业。2010年3月16日,公司正式转制为国有参股企业,总注册资本金59,220,000.00元。2020年8月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41,780,000.00元,其中集团公司占70.195%,国有资产占股23.32%,自然人股东1人占6.4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4764497766J,注册资本341,784,512.90元。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生物质发电、蒸汽供应、灰渣销售、秸秆收购及运输。
目前主要设备现有供暖锅炉9台,生物质锅炉3台,燃煤锅炉6台。二热源2台35吨燃煤锅炉、2台75吨燃煤锅炉,2台75吨生物质锅炉。三热源现有2台40吨燃煤锅炉,1台20吨生物质锅炉。以及相关的配套设备,供热基本辐射整个突泉镇。
现执行兴工商价字[2008]348号关于调整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价格的通知,按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执行标准:
居民住宅收取26.80元/平方米.取暖期。
其它商用户收取33.50元/平方米.取暖期。
该供热价格标准从2008年10月15日起执行。
- 监审项目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四)《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字〔2016〕206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2版)》(内发改价审字〔2022〕140号);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50893—2013);
(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内发改价审字〔2022〕141号);
(九)《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十)齐齐哈尔红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被审核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十二)与成本审核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监审项目成本核定结果:
| 序号 |
项 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平均值 |
|||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
| 供热面积(万㎡) |
338.1 |
392.38 |
345 |
405.37 |
368.65 |
426.58 |
408.11 |
|
| 一 |
折旧及摊销 (万元) |
1162.01 |
891.03 |
1048.73 |
804.17 |
994.97 |
762.94 |
819.38 |
| 二 |
期间费用(万元) |
13777.02 |
8171.9 |
10136.28 |
7233.36 |
13861.87 |
11813.36 |
9072.87 |
| 三 |
应冲减成本的收入及成本(万元) |
852.53 |
852.53 |
919.61 |
919.61 |
966.49 |
966.49 |
912.88 |
| 四 |
总成本(万元) |
14086.5 |
8210.4 |
10265.4 |
7117.92 |
13890.35 |
11609.81 |
8979.37 |
| 单位成本 (元/㎡) |
41.66 |
20.92 |
29.75 |
17.56 |
37.68 |
27.22 |
22 |
|
三年平均供热成本为:22.00元/㎡(核减政府补贴);
三年平均供热成本为:24.24元/㎡(未核减政府补贴);
备注:供热成本中包含税金。
受理咨询人:于 洋 王大贺
受理电话:0482—5188107
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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