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兴市监办字〔2025〕129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计划及任务名称
本次计划名称为:突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计划,共包含2个任务,任务名称2为:2025年突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双随机抽查。
二、联合检查事项
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基本原则,依据各相关部门在突泉县政府网站已公开的检查事项,确定各相关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如下:
县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用油品质量的检查;对注册登记事项的检查;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使公示信息的检查;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监督检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县气象局:对雷电安全隐患的行政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信用风险类别模块推送数据,对县内信用风险低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取。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县应急管理局发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
(二)根据被检查单位行业分类,按照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检查任务及清单,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检查。
(三)对于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执法人员按照部门职能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6月1日至6月13日)
由县应急管理局发起,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制定计划及任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6月13日至9月12日)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各部门登录各自账号打印检查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其他检查可提前与企业联系,告知检查事项,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
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及“三项制度”,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9月12日至9月20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录入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参与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各参与部门执法人员沟通联络工作,及时交流双随机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廉洁自律。检查期间,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树立服务企业发展意识,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自觉树立执法形象。
突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序号 |
联合抽查 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
检查 对象 |
发起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检查方式 |
抽取 时间 |
抽取 比例或 数量 |
检查 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重点 |
|
| 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
| 1 |
突泉县 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计划 |
2025年突泉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双随机抽查 |
县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 |
突泉县应急管理局 |
突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泉县交通运输局、突泉县气象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 |
现场检查 |
6月 |
A类 企业30% |
6-9月 |
县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监督检查。县气象局:对雷电安全隐患的行政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用油品质量的检查;对注册登记事项的检查;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使公示信息的检查;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 |
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否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检查;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监督检查;县气象局:检查是否存在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检查是否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检查是否适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检查已有防雷装置是否接受检测;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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