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中心、执法大队:
按照《兴安盟农牧局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现决定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即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实现“所有事”全领域覆盖、“一件事”全链条管控、“落实事”全过程监管。清单式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和失信行为,指导其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和风险响应机制,解决“怎么防”“怎么控”“怎么干”等问题。加快提升经营主体的守信合规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实现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加强其诚信自律,引导其通过制度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升主动合规经营能力,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提升其合规经营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对象
突泉县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普法宣传
各股室、各中心、执法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注重日常监管工作与宣传指导的结合。引导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形成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二)加强指导提示
各股室、各中心应遵循“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的原则,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对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工作的指导。依据《突泉县农牧行业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清单》(见附件),引导经营主体合法守规经营。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等工作,普及信用监管规范要求,对经营主体的依法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提示,引导其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三)引导诚信经营
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就产品或服务质量、诚信守法经营、合规管理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或进行自我声明。我们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82-5125453。
(四)建立激励机制
将经营主体开展合规经营建设的情况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安全隐患治理、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工作相关联。鼓励更多经营主体加强合规经营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着力提升其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各股室、各中心、执法大队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职能股室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和督办落实;各中心要结合职能实际,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明确合规要求,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内生合规能力;执法大队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深刻认识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各股室、中心要将此项工作与信用监管的日常工作计划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责任,务求实效
要将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建设与信用监管的具体工作紧密结合,稳步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地实施。及时总结成效经验,梳理问题清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可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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