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13号)要求,现将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名称: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类别: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王双菊
二、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5122768
四、执法事项明细和执法人员名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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