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第一期)

来源:突泉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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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持有我县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何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

在同一家庭中既有农户口又有城镇户口的,农户口人员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镇户口人员申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配偶

未成年子女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三)有父亲或有母亲的未成年子女,户口不在父母名下而在其他亲属名下的,不算作其他亲属的家庭成员

(四)已婚出或正在服义务兵役,但户口未迁出的人员

(五)县民政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怎么办?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社区)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交申请书。艾滋病人和感染者可通过“绿色通道”提出申请。

绿色通道指什么?

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绿色通道”是指符合申请条件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提供本人在县级以上疾控中心病情确认报告单,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受理审核确认工作,为保障病人隐私,审批结果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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