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项目全知晓
(2025版)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惠民惠农补贴精准发放的决策部署,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让全县群众清楚“干什么能领补贴、怎么领补贴、领补贴需履行啥义务”,由突泉县财政局牵头,联合县农科局、住建局、发改委、林草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卫健委8个部门,全面梳理形成《突泉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项目一张明白纸》,共55项补贴,关键信息如下:
一、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1-13项)
1. 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在突泉县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户、新型经营主体、农场职工等);土地流转的按合同约定归属;高油高蛋白大豆种植者需选用审定品种(高油大豆含油率≥21.5%、单产较对照增产≥3%,高蛋白大豆蛋白含量≥43%)。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盟市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种植业股
- 政策咨询:0482-5177797
2. 饲草料收储补贴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在突泉县就地就近收储青贮玉米等饲草料的奶畜养殖场、奶农合作社。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
- 政策咨询:18404871678
3. 苜蓿草种植补贴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且具备节水灌溉、机械化收获条件的饲草生产合作社、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企业)、奶农合作社。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
- 政策咨询:18404871678
4. 奶牛性控冻精补贴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自治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奶牛/奶羊养殖场(合作社),需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规范养殖档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并符合环保要求。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
- 政策咨询:18404871678
5. 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存栏100-3000头奶牛的养殖场(骆驼/马存栏≥30峰/匹),用于扩大草畜配套、数字化改造及养加一体化试点;其他特色奶畜可参照。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办
- 政策咨询:18404871678
6.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种植业股
- 政策咨询:0482-5177797
7. 粮改饲补贴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饲草收储户,窖(塔、平)贮或包储饲草≥50吨(含50吨)。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饲草饲料股
- 政策咨询:13948975117
8. 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县域内对基础母牛进行人工改良或胚胎移植的养殖户,“先建后补、见犊补母”,每头补贴≤1500元(安格斯冻精改良、肉用母牛胚胎移植按最高额补贴)。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股
- 政策咨询:18314865558
9. 畜牧良种补贴(种公羊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购买优良种公羊用于繁殖的养殖场(户),每只种公羊补贴1600元。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股
- 政策咨询:18314865558
10. 耕地轮作项目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承担轮作任务的农户,轮作地块为合法耕地、不重茬、原则上集中连片。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 政策咨询:13848895700
11.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
- 政策咨询:15598971245
12.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股
- 政策咨询:15598971245
13. 雨露计划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的在籍子女。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春秋两季
- 主管股室:突泉县农科局 帮扶股
- 政策咨询:15847661025
二、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15项)
14.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致困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住房保障的其他脱贫户(共6类低收入群体)。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住建局 村镇股
- 政策咨询:0482-5199606
15.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突泉镇非农业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季度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住建局 保障性住房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政策咨询:0482-5199616
三、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项)
16. 库区移民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大中型水库移民。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发改委 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 政策咨询:0482-5123646
四、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17-22项)
17. 退耕还林还草延长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退耕户。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造林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768
18. 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退耕户。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造林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768
19. 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实施国家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任务且验收合格的退耕户。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造林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768
20.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或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公益林办公室
- 政策咨询:15344255543
21. 森林管护人员工资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突泉镇、六户镇等9个乡镇中,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脱贫人口。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林业工作站
- 政策咨询:0482-5121285
2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草畜平衡奖励)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员工。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林草局 林业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 政策咨询:0482-5177798
五、突泉县应急管理局(23项)
23.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灾民生活救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经“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确定,因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应急管理局 预案管理和减灾救援保障股
- 政策咨询:0471-4820228
六、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4-31项)
24. 伤残定期抚恤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25.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1954年11月1日义务兵制度实行前入伍,后经批准复员的人员。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26. 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1954年11月1日-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27. 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家庭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及带病回乡补助条件,但患病/生活困难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28.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等。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29.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服现役期间患慢性疾病(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残情)、未评残但有军队医院证明,退伍后为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义务兵、初级士官。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30. “三属”生活定期抚恤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31. 烈士(含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老年子女生活补助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居住在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前未享受定期抚恤金,且年龄≥60周岁的烈士子女、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 政策咨询:0482-5766506
七、突泉县民政局(32-51项)
32.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父母双方均为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等情形,或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儿童。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儿童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208
3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年龄<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儿童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208
34.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农村牧区家庭。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35.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城镇居民家庭。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36.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农村牧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37.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城市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38. 临时救助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救助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39.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城市特困人员,按“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行走、洗澡”6项指标评估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可享)。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40.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农村牧区特困人员,按“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行走、洗澡”6项指标评估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可享)。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41. 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纳入低保范围,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或年龄≥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7
42. 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43.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低保家庭中年龄≥60周岁,经评估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股
- 政策咨询:18648445577
44. 农村牧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内蒙古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老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7
45. 城镇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内蒙古户籍,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老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7
4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2
4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月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2
48. 高龄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内蒙古户籍,80-99周岁老年人(10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0元/月)。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季度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老龄办
- 政策咨询:0482-5120817
49. 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入住养老机构,年龄≥60周岁的老年人。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养老服务股
- 政策咨询:0482-5120817
50. 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需高中及以上学历、无违纪、熟悉政策,优先党员/退役军人/社工专业人员,不得为村社书记/主任)。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季度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社救股
- 政策咨询:0482-5132150
51.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民政部认定的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盟市、旗县自有
- 补贴发放频次:按季度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民政局 儿童股
- 政策咨询:0482-5122208
八、突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2-55项)
52.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助资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机关职工由单位发放,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由财政负担)。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卫健委 家庭发展股
- 政策咨询:0482-5124358
53.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农村牧区户籍,无违反计生政策,现存1个子女/2个女孩/无子女,年龄≥60周岁(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家庭。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
- 补贴范围:盟市、旗县自有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卫健委 家庭发展股
- 政策咨询:0482-5124358
5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方≥49周岁,只生育/合法收养1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残疾(三级及以上)的家庭。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卫健委 家庭发展股
- 政策咨询:0482-5124358
55.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助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农村牧区户籍,1973年以来无违反计生政策,现存1个子女/2个女孩,年龄≥60周岁(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家庭。
-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中央
- 补贴范围:全区
-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 主管股室:突泉县卫健委 家庭发展股
- 政策咨询:0482-5124358
来源:突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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