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牧民工等人员。
政策条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
办理地点:综合体七楼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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