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继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全民室内健身场所建设的意见建议》(建议号:0096)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住建领域工作的关心。我局对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城市建设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部署中将认真加以采纳,并认真落实。
我县长久以来重视体育设施与城市绿地、公园的结合,截至目前,醴泉广场建设体育健身器材10件、青年游园建设体育健身器材27件、中心公园建设体育健身器材26件、街心公园建设体育健身器材13件;中心公园项目设有儿童活动场地、健身步道,小额木特河滨河公园设有绿色步行通道。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体育设施与城市绿地、公园的结合,打造多功能、复合型的体育休闲空间,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运动场地。
感谢您对突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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