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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突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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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发〔2021〕4号)有关规定,于2025年10月16日成立了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方法及内容。2025年10月17日,由县安委办组织,评估组前往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核查的方式,对事故单位整改额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总体来看,“9·7”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按《突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请示的批复》(突证字〔2024〕126号)和《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该事故是因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来车辆管理不到位及货车司机不安全驾驶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31万元罚款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志伟处3.36万元罚款。目前,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相关执法文书资料全部归档。

  一、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动生产安全事故整改

  为确保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地,评估组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核查工作一是是否明确企业岗位职责。经核查,企业已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管理层至一线岗位制定了《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范及风险管控要点,特别是针对外来车辆对接员等关键岗位增设专项考核条款,实现责任到人、闭环管理。二是是否制定和健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已经全面修订并顺利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在该汇编中新增了《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的独特运营特点,特别着重于加强对交叉作业区域以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现场指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是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在事故发生后,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立即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期组织开展了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四是事故责任单位所应承担的罚款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金额要求,如期足额缴纳。评估组专门调取了相关银行转账凭证进行仔细核对。经过严谨的审查确认,该企业所应缴纳的31万元罚款已经按照规定,全额汇入了县财政专户,没有任何拖欠或不足额的情况。五是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刘志伟个人所应缴纳的罚款,是否同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要求,如期足额完成缴纳的核查情况。经过详细的调查和核实,刘志伟个人所应缴纳的3.36万元罚款已经全部缴纳完毕。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评估组还特别通过县应急管理局的执法系统,对相关的电子票据进行了核验。经过系统的比对和确认,缴纳的主体信息、具体金额以及缴纳时间等关键要素,均与之前下达的处罚决定书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六是现场是否整改。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实地核查。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外来车辆管理问题,企业重新设置了指示牌,确保外来车辆有序停放和行驶。对于货车司机不安全驾驶问题,企业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了安全检查点,配备安检人员,对进入厂区的货车司机进行安全提醒。此外,企业还在厂区内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和外来人员注意安全。经过现场核查,评估组认为企业已按照整改要求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整改,有效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七是,肇事车辆蒙D42730驾驶员邹立军是否被追究责任。经核查,事故责任人已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二)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故发生后,企业深刻吸取“责任缺位、管控漏洞”的教训,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改落实。一是重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责任到人、闭环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全面梳理从管理层(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部门负责人)到一线岗位(操作工、巡检员、外来车辆对接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覆盖全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范、风险管控要点”三项核心内容,杜绝“责任盲区”。其中,重点加强对交叉作业区域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指挥。二是加大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力度。为了进一步提升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水平,企业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对厂区内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完善,确保每一处细节都符合安全标准。特别是在那些存在潜在危险的区域,企业增设了醒目且易于辨识的警示标识。此外,还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制作成展板,张贴在厂区的显眼位置,确保每一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都能够随时看到并查阅这些重要信息,规范操作行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为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企业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定期的全面检查以及特定环节和设备的专项检查。保证及时察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迅速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整改,进而将潜在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加大了对生产作业现场的日常监督力度安排人员负责在生产区域内开展不定时的巡回检查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严格依照既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二、评估组评估意见

  结合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事故单位”)“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评估组经逐项核查、综合研判,形成意见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结论​

  事故单位已基本落实《突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请示的批复》(突证字〔2024〕126号)及《突泉县鸿运新型墙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7”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责任人追责、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明确要求,整改工作推进有序、落地有效。​

  (二)整改达标核心成效

  经核查,事故单位在《调查报告》要求的重点整改维度均达成预期目标,具体如下:一是责任与制度层面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构(覆盖管理层至一线岗位,明确权责边界与风险管控要点),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实现“责任闭环、制度可依”二是执行与保障层面实现安全培训全员覆盖(含操作工、外来车辆对接员等重点岗位专项培训),按期足额缴纳事故罚款,完成厂区交叉作业区防护、警示标识增设等现场隐患整改三是管理水平提升事故单位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现场作业规范度、员工安全意识、风险预判能力较事故前显著提升,安全管理体系运转效能得到有效验证。

  (三)持续改进建议​

  为巩固整改成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评估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事故案例学习会,剖析“9・7”事故及行业内类似典型事故,让员工重视安全生产,将教训转化为安全准则,避免同类事故再发生。二是强化安全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岗位特性与风险拟定个性化方案,如为操作工增添实操培训开展运输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随企业生产变化及时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评估调整。四是加大安全投入,在保障现有安全设施运行基础上,按需增加投入提升防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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