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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0024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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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聪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区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14-5-00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此项工作中,分局主要负责有害垃圾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收集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目前生活中产生的其它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电瓶、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和溶剂、废化妆品废温度计等。突泉县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对有毒有害垃圾中的废机油进行集中处理,对其他不具备回收资质的项目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有关要求,有毒有害垃圾分类不单独分类处理的,可按照一般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为契机,集中开展了多次环境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重点突出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深入向居民发放能够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引导居民实行垃圾分类,如何识别有毒有害垃圾。印发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通过各乡镇环保所发放至各居民住户,告知广大居民如何处置有毒有害垃圾。在电视媒体上播放相关广告,提高群众对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治理的知晓率。

  三是督促企业回收。定期对日昇公司进行现场指导,对企业废机油回收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每月定期回收废机油,确保做到“应收尽收”。目前回收企业平均每月即可覆盖全县9个乡镇,回收处理效果较好。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涉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但缺乏相关手续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危废的行为,为正规企业依法处置危险废物保驾护航。目前已对全县废机油产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已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垃圾监管,逐步提升环境质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一如继往地关心、支持我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而共同奋斗。

  感谢您对突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8月2日

  人:张坤

  承办人姓名:吴艳迪

  承办人电话:1754823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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