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博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建议》(建议号:0002)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在此项工作中,分局主要负责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2024年突泉县生态环境质量同比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优良天数比例97.4%,PM2.5浓度18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10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13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盟对县考核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均满分。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落实秸秆禁烧、降尘治理等措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完成鑫光热力75蒸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保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达标。
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完成水源地保护和强化河流水生态治理,保障河流断面水质保持在三类以上。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不断加强对涉镉等重金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排查工作,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理率保持100%。
四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2024年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企业500家次,下达行政处罚17件,罚款130.622648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进一步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监管,逐步提升环境质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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