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分级监管要求,按照《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应急字〔2024〕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名称、地址等信息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予以公告。
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分级监管要求,按照《盟市、旗县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应急字〔2024〕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名称、地址等信息及日常安全监管主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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