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
为确保突泉县建成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维修新建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满足群众对住房改善需求。
二、 关于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三条,包括总则、办法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安全管理与监督、附则五个部分。
(一)总则(第一条)。主要规定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等内容。
(二)办法适用范围(第二条)。主要明确了可适用本办法的申请新建或维修的范围及参照执行范围。
(三)提交材料明细(第三条)。主要明确申请维修新建所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条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第四至九条)。主要对住宅维修新建需要考虑的因素、所需手续及要求、特殊情况如何处理等进行了规定。
(五)附则(第十至十二条)。主要规定了解释机关及发布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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