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起草必要性
为加强突泉县建成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维修新建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制定《突泉县建成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维修新建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该《办法》由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条,包括《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申请材料、退线要求、附件等。
(一)总则(第一条)。主要规定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等内容。
(二)办法适用范围(第二条)。主要明确了可适用本办法的申请新建或维修的范围及参照执行范围。
(三)申请条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第三至十七条)。主要对住宅维修新建需要考虑的因素、所需手续及要求、特殊情况如何处理等进行了规定。
(五)附则(第十八至二十条)。主要规定了解释机关及发布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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