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与合法权益,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行动。
一、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行动以药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商超专柜等为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开展靶向检查。
一是查主体资质:严格核查经营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是否包含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齐全。
二是查产品质量: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一致,是否存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规表述;核查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及产品合格证明,确保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合格,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假冒伪劣、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的保健食品。
三是查经营规范:检查是否落实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张贴等要求,是否存在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的情况。
二、检查工作成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合规率、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率显著提升,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张贴等规范要求全面落地,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向好。
此次排查共检查经营主体133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家,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宣传板摆放不规范立行立改4家,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截至目前,特殊食品抽查考核254家次,覆盖率100%,考核通过率100%。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回头看”相结合,增加重点区域、重点主体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保健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推动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长效常治,切实守护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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