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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百吨王” 超载 153% 再落网,前科累累仍铤而走险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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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沉重、行驶滞缓”,这样的异常状态终究逃不过交警的 “火眼金睛”。12 月 12 日凌晨 5 时许,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 G111 线五星路口开展冬季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行驶轨迹异常的蓝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引起执勤民警警觉,当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当场揭开了这辆 “百吨王” 的违法真面目。

经核查,驾驶员李某某持A2驾驶证,此次驾驶车辆运载熟料(石灰和炉渣混合物)前往某市方向。执法民警依法将车辆引导至指定称重站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仅32.5吨,实际载货量高达109.32吨,超载比例达153%,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更令人愤慨的是,李某某并非首次触碰交通违法红线,而是一名 “屡教不改” 的惯犯。早在2025年7月,其就因驾驶同款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超50%,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追溯至2016年,他还曾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被依法判处拘役30天,违法前科累累,却始终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再次铤而走险实施严重超载行为。

面对称重数据、违法记录等确凿证据,李某某对此次超载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此前李某某在生产、作业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作业罪。目前,突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突泉交警提示:货车超限超载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 “顽疾”,“百吨王” 这类严重超载车辆更是被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交管部门始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 “零容忍” 态度,尤其针对李某某这类屡教不改、无视安全的违法驾驶人,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中 “危险作业罪” 相关规定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下一步,突泉交警将持续深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采取 “定点值守+流动巡查” 相结合的模式,聚焦重点路段、关键时段精准布控,常态化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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