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根据《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内工作职责,制定了《突泉县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按照制度规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判别分类,共涉及企业5家,全部为A类企业。
根据分类结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差异化监管活动。2025年我局对A类企业按照50%的比例对两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抽取检查,通过检查,两家机构均不存在“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现象,并对两家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了现场规范指导。下一步计划于2026年与监督股联合开展代理记账监督检查。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2402007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