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开展的2024-2025年度政府采购专业度评价中,突泉县财政局被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授予“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县突出贡献单位”,突泉县财政局采购办李海涛同志被授予“政府采购监管业务标兵”。以上两项荣誉,充分展现了国家级融媒对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认可。近年来,突泉县财政局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从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两个角度发力,推动了突泉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等文件规定,突泉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要求各部门在开展预算“二上”时,结合年度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编制范围含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通过电子卖场/框架协议形式开展采购)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方面,突泉县全面实现采购交易过程电子化,各单位采购项目均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突泉县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完成采购计划录入、签订采购合同等环节,保证了采购档案真实完整化。同时,突泉县财政局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年中确需追加、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需履行相关手续。
二、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保障
突泉县财政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制定和完善突泉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向各单位传达上级重要政策通知,推动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釆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1〕965号)和《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兴财购〔2021〕13号)要求,结合县实际,突泉县财政局制定了《突泉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单位政府釆购业务内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25〕26号)出台后,突泉县财政局及时修订并印发了《突泉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版),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三、多举措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突泉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力度,一是及时向采购人传达上级关于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相关政策文件,督促采购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及时向采购人传达上级关于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的相关政策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对于非预留份额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优惠。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方面,突泉县财政局通过提高各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工作认识、及时跟踪盯办采购进度以及强化工作指导等举措,有序推进工作开展。截至2025年9月30日,我县已圆满完成2025年“832”平台采购工作,平台成交额127.09万元,有力支持了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量提升,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面,突泉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障金管理加快推进电子保函工作的通知》,推荐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采购人宣传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业务,进一步提升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业务知晓度。
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方面,突泉县财政局提倡采购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进绿色采购。2025年,突泉县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为100%,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100%。
两项荣誉既是对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政府采购工作的激励。风劲扬帆正当时,突泉县财政局将继续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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