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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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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2025年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林草领域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教育培训和法治学习的中心位置。为进一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林草局成立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局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签订了《2025年依法行政责任书》。强化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确定了目标任务,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稳步推进。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林草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2期,覆盖干部职工80余人次,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落实。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任务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依法设置机构、配置职能、落实人员编制,我局在突泉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设内设机构突泉县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突泉县林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核定事业编制36名,目前人员配置及执法资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现有在岗人员26名,涵盖今年新考录9人;其中4名新考录人员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可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其余5名新考录人员正系统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及资格考试备考,预计12月底前完成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二、狠抓制度落实,行业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深化林草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均达100%;动态调整林草领域“不罚”“轻罚”清单,对3起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实现执法“有温度、有力度”。

二是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2025年执法队累计查处各类案件438件,扎实推进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协同工作,同步开展办案宣传覆盖8600余人次,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年制定《突泉县林草资源管护网格化实施细则》等文件,均开展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100%,确保文件合法合规。

四是完善执法制度。制定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执法领导干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处罚等执法活动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五是优化法治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植物检疫等审批流程,截至目前全年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728件,全部做到材料规范、时限合规,无超期或违规审批情况。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六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 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林草法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林草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50余次。 聚焦重点群体:针对农牧民、困难群众等群体,开展林草法律援助专项服务,为多起农牧民草原权益纠纷提供法律帮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七是全方位覆盖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精准化普法。一是面向群众结合“植树节”“禁牧宣传月”等节点,组织“林草法治进乡村”活动10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法》宣传册2000余份,覆盖群众3000余人。二是面向重点对象对林草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普法指导,督促23家林业企业、12个合作社依法开展生产活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业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我局积极开展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区盟县要求积极开展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变动的行政权力,将责任和负责人落实各个股室和各单位,层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二是规范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案件办理;建立了重大处罚集体讨论、信息公开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完善了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业和草原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培训考试、资格认证管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建立了《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还不定期抽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并形成台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表》进行登记记录,并作为考核职工干部重要依据。为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举办了林草执法人员培训班,共培训2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行业执法能力。强化落实行业监管。制定并上报《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严格按计划开展抽查检查,确保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有效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全力推进我局“三项制度”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局制定《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并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对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严格规范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优化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格式规范,科学分类信息类别,制定并下发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切实保障工作成效。

二是压实公开责任。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确保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高效原则,安排专人每日巡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截止目前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7条,并及时处理电子邮件及快递件,确保群众关切事项及时答复。   

五、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问题

1. 林草法治专业人才不足,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2. 林草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尚需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不够紧密。

(二)下一步计划

1. 强化能力建设:计划2026年开展林草法治培训3期,引入专业法律顾问提供常态化指导,提升干部法治能力;

2.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1次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率100%;:每季度组织一次林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开展执法案例研讨,提升全体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完善林草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处罚、许可的自由裁量标准,减少执法随意性。

3. 优化普法工作:

创新普法形式,制作林草法治短视频、案例漫画,通过乡镇广播站、村微信群推送; 针对林农牧户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每村培育2-3名林草法治骨干,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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